摩托车载客司机龙某,在虎门高铁站前马路载客时遇治安员检查,龙某因无法提供车辆有效证件而拒绝配合民警调查,并将民警咬伤。12月26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龙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称,2013年7月26日,现年21岁的湖南男子龙某驾驶一辆红色挂假牌的男装摩托车在虎门镇白沙社区高铁站前马路边载客。当天,站前警务室治安员潘某、万某正在对路边载客车辆进行检查,因龙某一直不配合检查,潘某叫来民警邓某进行处理。
邓 某赶到现场后,表明身份并要求龙某出示车辆有效证件,因龙某无法提供,邓某便要求龙某到站前警务室配合调查,龙某不肯下车。邓某对其进行劝导并告知龙某, 若再不配合将采取强制措施,但龙某仍不下车。后邓某上前控制龙某,龙某咬住邓某左手手腕不放,致使邓某受轻微伤。随后,龙某被带回派出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