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第二法院开展节前“欠薪执行”专项行动,上午共为两位被欠薪人讨回几万元欠款。今年春节前,全市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工作,涉及劳资纠纷拖 欠工人工资或纠纷赔偿款是执行重点,目的就为“员工能拿到钱安心回家过年”。法官称,企业对生效判决拒不履行(即赖账)的,依法处罚罚款起点5万元,最高 可罚100万元。
昨天上午9点40分,第二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带领十多名执行人员,来到长安镇涌头村一科技公司。去年初,安徽郑先生在该公司工作,月薪4000 元,但没签劳动合同。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纠纷,郑先生于去年8月辞职,后提起劳动仲裁,仲裁部门裁定科技公司应支付郑先生未支付的工资2 .3万元、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万元。裁决书生效后,在几次催促下该公司只给郑先生2 .3万元,剩余2万元一直不给。郑先生于是向法院申请执行。
当看到执行人员上门时,公司老板娘一脸焦灼,一边打电话一边诉苦。法官表示仲裁生效几个月了,两次上门都找不到老板,如果再不履行义务将查封公司。随后老板娘出去取回钱,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据执行法官介绍,马上要过年了,工人都希望带着辛苦钱回家团聚,呼吁企业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不要因小失大。“根据去年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赖账’的,罚款起点是5万元,最高为100万元。”
今年首宗欠薪入刑案 纸厂老板涉嫌诈骗百余万
长安镇某纸制品加工厂老板何某,欠工人工资12万多元潜逃后落网,被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外,何某还涉嫌欺骗股东股金100多万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另两项罪名。日前市第二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该案,预计明天上午开庭审理。这也是今年东莞首宗欠薪入刑案。
公诉机关起诉称,现年34岁的四川省南江县男子何某,自2010年5月开始与他人合伙在长安镇经营彩源纸制品加工厂,后因经营不善及股东退股,该厂经营资金出现困难。
2011年3月开始,何某通过隐瞒经营情况、许诺高额分红的方式,先后与骗取陈先生、彭先生入股工厂并签订协议,两人入股款共计约117万元(破案后部分被骗款项无法起回)。
同时,何某还被指控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12年该纸制品厂两名股东退股并将股本折作欠款,多次向何某追讨未果遂起诉。同年11月,何某与对方签订调解书,答应还钱120万元,但还了部分债务后携款潜逃。
何某被指控的第三项罪名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2年10月至11月,何拖欠该厂34名工人的工资合计12万多元。市人力资源局先后于 2012年12月6日、10日责令何支付工人工资,但他仍不支付。后经协调,长安霄边工业发展公司垫付上述工资款。去年5月2日,何某在湖南省落网,随后 被拘留、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