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子陈某龙在东莞市虎门镇酒后无证驾驶朋友的车撞伤行人致死,后让一个朋友帮忙顶包、另两个朋友做假证,结果连累了三个朋友。12月20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进行一审宣判。陈某龙犯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获刑四年。
酒后驾车撞死人 让人顶包作假证
2012年3月1日上午8点左右,23岁的陈某龙酒后无证驾驶一辆小轿车(车主为其朋友郭某业),沿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从南往北方向行驶。途经平苑小区路段时,陈某龙撞到被害人师某(女,殁年37岁,虎门镇人)后驾车逃逸,致师某受伤倒地身亡,。
事故发生后,陈某龙及其朋友杨某华商量由杨冒充肇事司机投案,且陈还指使另两个朋友黄某康、郭某业配合杨向警方作伪证。3月8日,杨某华、郭某业、黄某康三人按上述安排到虎门交警大队投案,后被民警发现包庇情况当场抓获。同月14日,陈某龙到东莞市交警支队虎门大队投案。
3月26日,陈某龙一方赔偿师某家属4万元。师某家属随后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6月20日,法院判令陈某龙赔偿师某家属83万多元,郭某业负连带赔偿责任。该案执行期间,陈某龙父亲代其支付了部分赔偿款15万元,师某家属对陈的行为予以谅解,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自愿顶包为还人情 死者家属痛斥被告人
法庭上,陈某龙一开始只对交通肇事罪予以认罪,但否认指使他人顶包,直到法庭辩论阶段,他才松口承认。
替陈某龙顶包的杨某华则称,他自己也没有驾驶证,“顶包”是他自愿提出来的。他和陈是认识多年的好友,陈对他帮忙比较多,杨母已去世,而陈的父母对他很好。陈的父母年龄大了,担心老人家知道了承受不起,杨不希望陈坐牢,于是就主动提出来帮他“顶包”,还陈一个人情。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师某丈夫痛斥陈某龙撞人后,首先想的不是及时救人而是逃避责任。“这起交通事故顶包案有酒驾,有毒驾,有超速,可以说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案件。而被告人及其家人至今没有给受害人家属一丝安慰”,而且“审判中,被告人一时说有参与顶包,一时说没有参与,一时说有吸毒,一时说没有吸毒,根本没有悔改的态度。”
肇事者获刑四年 3包庇者齐获刑
法院认为,陈某龙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死亡,有逃逸情节,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后又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郭某业等三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均构成包庇罪,依法均应予惩处。
经审理,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某龙有期徒刑三年、以妨害作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总和刑期四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以包庇罪分别判处郭某业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黄某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杨某华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