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假酒销售集中在小商场、酒业公司和个体商户。2月19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东莞近4年所审理的涉酒类侵害商标权案件情况。记者获悉,在东 莞两级法院近年来受理的64宗“假酒”侵权案中,商场、酒业公司和个体商户的被起诉量占到八成以上。法院表示,将对东莞的假酒销售行为进行从重打击。对于 涉及销售假酒的商家,今后若再涉案,将通过媒体进行全面曝光,并将其判决书保留侵权者名称资料放置网上。
售假者掩护制假者以减少损失
据统计,2010年以来,东莞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酒类侵害商标权民事案件76宗,中院受理二审案件12宗,基层法院共受理一审案件64宗,也就是说有关酒店、商场或个体被起诉涉酒类侵害商标权民事案件共有64宗。
上述涉酒类商标侵权案中,被侵犯的商标均为知名高档酒类商标品牌,侵害五粮液品牌商标权的案件为30宗、剑南春18宗、绵竹大曲14宗及茅 台2宗。售假者分别为商场、酒楼、酒店或酒业公司,其中大酒店涉及案件8宗、酒楼3宗,其余为商场、酒业公司或个体户商店,暂时没有涉及知名大商场的案 件。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不少销售侵权产品的被告明知售假来源,却“死扛”着拒不提供侵权产品来源处,宁愿自己全部承担赔偿责任,也不提供批发商 或生产商的名单。法院推定,这一情形说明这批被告的幕后可能有“埋单者”,通过长期的业务员往来,承诺为售假曝光的风险埋单。而销售商拒不提供幕后的供应 商,也帮对方免除了金额更高的处罚。同时,法院表示,在东莞的假酒供应链中,不排除有部分售假者与生产商勾结,共同制假售假。也因此,法院裁判赔偿金额一 律从高,严厉打击。
东莞打击售假最高罚款100倍
为加大对售假者的打击力度,目前东莞对出售假冒酒类产品的商家,一般根据其经营规模、知名专业程度、可能销售的数量、庭审认错态度以及被侵 权者的知名度等情节,来综合考量最终的处罚结果。通常,东莞法院会按照被侵权产品单价的30到100倍,即3万元到10万元进行处罚。而将于今年5月1日 实施的《商标法》对法官的裁量权进一步放宽,法院对商标侵权人最高可处以300万以下的经济赔偿,远高于之前的50万。同时,构成刑事犯罪的,法院还可追 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法院表示,由于东莞法院普遍采取高赔偿金额裁判,结合相关执法部门的大力度查处,目前东莞尚未有知名大商场卷入酒类商标侵权的案件中。而东 莞市两级法院平均每年16宗的酒类侵权案件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东莞市场的酒类售假行为总体来说不算严重。但由于假酒的生产与销售不仅严重侵害权利人商标专 用权,扰乱酒类市场的秩序,同时也严重损害消费者人身安全健康等权益,法院呼吁相关部门以及被侵权的就业公司加大对假酒的查处、打架力度,以便净化酒类市 场,维护广大商家以及市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法院还强调,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也是建设‘法治东莞’、‘平安东莞’、‘诚信东莞’等‘六个东莞’重要内容。同时,东莞市委书记徐建华日前提出‘东莞要优化人口结构,服务人才精益求精’。打击侵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优化人口结构;保护知识产权,也保护了人才创新,体现服务人才精益求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