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设立举报电话0769-22480816,接受群众举报全市公安机关不如实立案的情况。
“立案不实已成为严重影响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影响执法办案、影响打击犯罪、影响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妨碍领导决策、妨碍党委政府对公安工作支持力 度、妨碍基层民警工作热情的一大顽疾,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在今年2月27日召开的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严小康在工作报告中指 出,要以公安部开展的“清风”行动为契机,坚决摈弃立案上升就会影响政绩的错误思想,严把如实立案关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不破不立、不及时立案以及弄虚 作假等行为。
在此次公安工作会议上,如实立案上升到市公安局重点工作的高度。会议提出,今年我市公安工作要实现四个突破,其中一个突破就是在狠抓如实立案上取得突破。
据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实现在如实立案工作上取得突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将加强对如实立案社会渠道监督。举报电话就设在警务督察支队内。
今年公安工作会议提出,为狠抓如实立案,市公安局将严格案件倒查和责任追究,定期、不定期对警情进行抽查、回访,对已破案件和群众投诉进行倒 查,对查实不如实立案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第二次取消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该局法制部门正在研讨制定针对不如实立案的监督处理制度,将尽快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全市公安机关如实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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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122”举报
市民可获奖励
东莞交警设立举报中心,鼓励市民提供假牌假证、肇事逃逸等线索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提供制作、销售、使用假牌假证汽车、摩托车和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交警支队设立举报中心,公布电话122为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举报人可以打122或交警大队公布的举报电话举报,也可以到支队举报中心或交警大队当面举报,交警部门对举报查实的,将对举报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当事人安全。
据介绍,举报人可以使用实名举报或匿名举报。实名举报的,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可使用不超过6位数字的密码作为身份代码。
交警部门各单位受理的举报线索,属于本辖区的要及时查办,并在接到举报线索之日起10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查证结果;跨镇街案件、涉及重大制造、销售假汽车牌证窝点或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举报线索要及时上报支队举报中心,由支队举报中心协调、查办。
为鼓励市民积极举报,交警部门将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奖励金可由举报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委托他人领取奖励金的,领取人需携带举报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奖励金发放时限为30天,举报人自接到通知起30天内不前来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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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奖励标准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造成人员受轻伤以上、财产损失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500元;
造成2人以下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奖励2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1000元;
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奖励5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2500元。
举报汽车使用假牌假证
举报使用伪造、变造汽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每举报一辆汽车奖励300元,累计不超过2000元;
举报出售伪造、变造的汽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不足30副的,奖励1000元;30副以上的,奖励2000元;
举报伪造、变造汽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不足100副的,奖励2000元;100副以上不足300副的,奖励10000元;300副以上的,奖励20000元;
举报非法代办上牌点的,酌情奖励300元到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