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丈夫要妻子交出平时保管的婚后收入,妻子不从被殴打,为反击掏出水果刀将丈夫捅成重伤。一单小事引发家庭大战,原以为夫妻俩离婚了事。谁曾想,妻子伤人后被送去鉴定,经查出存在偏执性人格障碍。这一鉴定结果能否帮助妻子逃脱法律责罚?
记者8月5日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获悉,此案经审理,法院综合考虑伤人的女被告陶某在此案中实施伤人的原因、精神状态以及事后获得丈夫谅解等原因,最终被判决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夫妻“小争执”引发“大伤害”
陶某霞与被害人刘某原为夫妻关系。2009年12月12日晚7点左右,陶某霞与刘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后刘要求陶交出平时保管的婚后收入,陶不从,双方遂协商到派出所处理此事。临行前,陶某霞担心途中被刘某殴打敌不过,遂将一把水果刀藏匿在身上。
当日晚上9点左右,陶某霞与刘某行至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镇田中路时,两人再次发生争执,期间刘殴打陶,陶遂拿出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刺伤刘的头部,刘受伤后抓 住陶的头发与陶争抢水果刀。在争抢刀的过程中,刘某被水果刀刺伤腹部导致其乙状结肠破裂。巡逻经过的治安员发现案情后立即报警,民警接报后,到现场将被告 人陶某霞抓获归案,并起获涉案的一把水果刀。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伤残等级为九级。2010年1月9日,被告人陶某霞被东莞市公安局取 保候审,期间弃保其潜逃,后于2013年10月8日被逮捕。
两人后离婚丈夫表示谅解
事后,被害人刘某对被告人陶某霞的行为表示谅解。东莞市新涌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被告人陶某霞存在偏执性人格障碍,对本案案发行为具有限定(大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被害人刘某表示,自己与陶某霞是家庭矛盾,因为当时很不服气,所以民警做工作的时候,才想着一定要追究陶的责任。现在考虑到陶某毕竟是自己的妻子,而且家 里又有小孩、老人需要照顾,希望不追究陶的责任,请求给她一个机会。案发后,两人已于2010年5月份办了离婚手续,刘某的身体也已经恢复。
法院:
妻子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霞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一人重伤,伤残等级为九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陶某霞 主动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陶某霞案发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依法 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陶某霞已经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本案中被害人刘某在案发时作为被告人陶某霞的丈夫,在婚姻关系问题上先动手对被告人陶某霞实施殴打,进而引发本案的发生,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存有严重的过 错,对被告人陶某霞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陶某霞的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一审判决对其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