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开眼”云诊断,怎料钱财入贼手?
稿件来源: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神医”这一颇具传奇色彩的角色多出现在武侠小说的神秘江湖中,可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出现能断言祸福的“神医”,有多少人能保持理智、冷静辨别呢?常言道“关心则乱”,当“神医”以判断家人运势之名行诈骗之实,我们又该如何对待?且看今天要介绍的案例。
案情回顾
这一天,赵女士在去往某超市购物的途中,突然被骑着摩托车的钱某和车载的孙某拦住询问是否知晓附近一带某神医,称自己女儿需要看病。赵女士称并不知晓孙某所提及的神医。这时,李某出现,称认识神医,愿意为孙某带路,并在聊天中询问赵女士的信息。而孙某则游说赵女士一同前往。赵女士当下答应。
途中,李某、钱某、孙某带着赵女士“偶遇”自称是“神医”孙子的周某,了解情况后,周某同四人一同前往自己家中,请“神医”诊断。同时李某将自己在谈话中了解到的赵女士的信息透露给周某。
到“神医”楼下,周某称“神医”已经“开眼”,并“算”出赵女士和孙某二人的真实情况,还称“神医”也已“算”出赵女士家人将遭不虞,要求赵女士拿钱来,“神医”将为其作法,事成后会将钱款尽数归还。赵女士听信后,返回家中拿了现金和首饰,后又从银行取钱,将上述钱财按周某的指示用布包好,带到指定地点。赵女士到达指定地点后,周某又要求赵女士下楼买好苹果和香,以供作法之用,并提出自己先拿着钱上楼找“神医”为赵女士家人作法。赵女士应允,下楼买指定物品。
但在赵女士在买完东西后,却无法再找到周某等人,方知自己被骗,只得报案。
经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对犯罪嫌疑人钱某、孙某、李某和周某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犯罪嫌疑人孙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看病消灾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赵女士人民币90000余元及贵重首饰若干,其行为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犯罪构成,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在这里,检察官要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不要相信封建迷信,也不要接受封建迷信的宣传,更应该仔细辨别陌生人要约的真伪,谨防自己的信任被不法分子加以利用,损害自己的人身、财产权益。如不幸遭到诈骗,应立即报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以法律向不法行为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