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所中学的体育老师谎称能“搞到”公立学校的学位,先后以两千至两万五不等的金额,从17位家长的手中骗到共计28万多元,用于挥霍、偿还赌债。事后因承诺的事项无法兑现,这位老师选择人间蒸发,结果被家长报警抓回归案。
记者6月9日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此案经法院审理,被起诉的这位教师以诈骗罪获刑六年。
受公办学位诱惑 家长纷纷“送”钱给老师
据悉,涉案的体育老师叶某权曾任职于东莞寮步中学。他于2013年5月至8月期间,慌称能够为学生提供公立学校学位,先后骗取学生家长被害 人黄某棣18000元、丘某欣13000元、彭某珠18000元、魏某强2000元、周某20000元、庄某25000元、刘某22000元、张某东 10000元、唐某伟15000元、曾某达25000元、胡某彬15000元、侯某荣6000元、曾某银20000元、蔡某生14000元、彭某欢 16000元、魏某琼20000元、杨某军23000元,共282000元。
钱款到手后,叶某权知道自己的许诺无法兑现,遂将手机关机,逃匿到广州。同年9月13日15时许,公安机关在广州市天河路549号龙苑大厦将叶某权抓获归案。被抓后,叶某权至今仍无力偿还所骗款项。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叶某权当庭表示认罪。叶某权的辩护人提出,叶某权主动交代了部分公安没有掌握的事实、主观恶性不大、是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好,请求法院予以轻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叶某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叶沛权犯诈骗罪 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叶沛权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最终判决叶某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一审宣判后,叶某权没有提起上诉。 法官说法:
了解学位状况 应通过正规渠道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杨法官就此案提醒市民,由于东莞外来务工人员较多,而公办学校的学位长期供不应求。不少家长为了给子女争取更 好的教育条件,不惜铤而走险,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法官建议家长们不要轻易相信社会上人员所谓的“代办学位”,还是要通过正规途径如登录官方网站查 阅、到学校实地考察咨询等方式办理入户、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