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男子因赌博输钱,欠下债务,为套取现金还债,其将租赁回来的小汽车抵押给二手车行。日前,检察机关以王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向东莞市第一法院提起公诉。记者8月10日从法院获悉,王某一审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王某因赌博输了钱,欠下多项债务,为套取现金还债。2014年9月2日,王某在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东莞分公 司租赁一辆黑色本田小汽车。9月5日,王某购买了伪造的该辆黑色本田小汽车的车辆行驶证和车辆注册登记本(车主登记为王某)。9月13日,王某利用伪造的 车辆登记资料骗取东莞某二手车行的信任,将黑色本田小汽车作为抵押贷款7万余元,并将贷款用于偿还其他债务。2014年10月9日,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东 莞分公司的员工发现王某抵押涉案车辆,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破案后,上述车辆已缴获并返还给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 同诈骗罪。被告人王某明知他人报警而没有逃跑在现场等待处理,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一审判决王 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