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假装排队,有人专门望风,有人引开被害人注意力后,插入废卡,再利用被害人的真卡盗窃,或者干脆强行拉开被害人进行抢劫。以许城、吴远明、张泽民为首的“80后”犯罪团伙在2012年5月至9月疯狂作案25起,涉案金额达61万余元。
日前,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案件,被告人许城、吴远明、张泽民犯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假装提醒被害人换卡,作案21起
案例1:2012年5月,许城伙同“国老”、“大眼古”等人密谋盗窃后,乘坐被告人刘乐安驾驶的面包车来到常平镇中国建设银行新南支行柜员机处,刘乐安留在车上等候,许城等人见被害人范某在该处操作,便排在范的身后看范输入银行卡密码。
许城记住范的银行卡密码后,“些罗”故意掉落一张废卡在地上吸引范注意,许城趁机将范的银行卡从柜员机上退出来,马上跑到对面的广发银行东莞园林支行柜员机处,盗取了18000元。得手后,许城等人付给刘乐安500元车费,剩下的赃款五人平分。
强行拉开被害人,抢银行卡4起
案例2:2012年8月,许城、吴远明伙同“国老”、“些罗”、“小猫”、“伟哥”等人密谋作案后,乘坐刘乐安驾驶的面包车去到黄江镇邮政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员机处。
刘乐安留在车上等候,许城等人见被害人罗某珊在该处操作,便假装在罗身后排队,由吴远明拿着废卡在柜员机前 晃了一下,以分散罗的注意力,然后就往邮政所门口跑去,“国老”、“些罗”等人称罗的银行卡已被人拿走,并将罗某珊强行拉开,后许城利用罗还留在柜员机里 的银行卡,取走11800元。得手后,许城等人给了刘乐安500元车费,剩下的赃款六人平分。
2012年5月至9月,以许城、吴远明、张泽民为首的盗窃团伙,利用类似手段在东莞万江、寮步等地方疯狂作案25起,涉案金额达到61万余元。
审判
终审维持原判决主犯获刑15年
多行不义必自毙。
原审法院依据罪行,以许城犯盗窃罪、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吴远明犯盗窃罪、抢 劫罪,判处期徒刑十年。以张泽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刘乐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许城,吴远明不服,提起上诉。东莞中级人民法院 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