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院日前对两名重刑犯男子执行死刑
垂涎别人的老婆,却又得不到,陈仙锦因爱生恨,砍死对方的丈夫。留下遗书后,他回到自己宿舍自杀未遂。
昨天,记者从东莞中院获悉,陈仙锦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近日,他与另外一名重刑犯被执行死刑。
纠缠他人妻子不成 乱刀砍杀对方
2012年上半年,陈仙锦在东莞市东城一家机械厂上班。期间,他认识了隔壁皮具厂的保安员邓某,并通过邓某认识了邓某的妻子杨某。天长日久,陈仙锦竟对杨某产生爱慕之心,并称杨某为姐姐。
次年4月,邓某发现陈仙锦老是纠缠自己的妻子,就不再让陈仙锦到皮具厂玩。而陈仙锦则在靠近邓某保安室的地方,播放音乐进行骚扰。陈仙锦先后两次播放音乐,并与邓某发生冲突。冲突让陈仙锦怀恨在心。
同年5月4日凌晨1时许,陈仙锦拿着一把西瓜刀,进入皮具厂的保安室。趁邓某和杨某熟睡之际,陈仙锦将邓某砍死,并将杨某砍伤。然后,他将杨某捆绑住,在保安室内写下一份遗书。遗书里包括“我太爱我阿姐了”,“今生缘分已尽,来生再聚,我要爱你一万年”之类的话。
写下遗书后,陈仙锦回到自己的宿舍自杀,但未遂。
法院审理认为,陈仙锦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
最终,陈仙锦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昨天,记者从东莞中院获悉,陈仙锦已于近日被执行死刑。
抢劫杀人后,沉尸水沟
主谋男子被判死刑
与陈仙锦一同被执行死刑的还有另一名重刑犯黄明万。
2011年3月,黄明万提议抢劫蓝牌车司机吴某,同案犯黄某表示同意。
同年4月18日晚上7时许,黄明万打电话给吴某说要租车,然后他与黄某在谢岗镇某卫生站附近,坐上吴某的小型面包车。
当车行驶至谢岗镇格塘村一空地时,黄明万借故要求停车。此时,黄某拿匕首捅向吴某,黄明万也拿匕首刺向吴某的腹部,最终,导致吴某死亡。两人劫得吴某的500多元现金和手机后,用绳子将石头绑在吴某的尸体上,将尸体沉入附近的水沟。
法院审理认为,黄明万结伙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具有抢劫致人死亡的情节。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系共同犯罪中作用最为突出的主犯,应依法惩处。
最终,黄明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