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杜某得知一女子的男友被公安机关抓走后,动了歪脑筋,谎称自己有门路疏通关系可以放人,欺骗该女子财物约8 万元,得手后赌博和消费挥霍掉。后该女子醒悟被骗而报案,杜某遂落网。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杜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 处罚金5000元。
以疏通关系为名 诈骗8万挥霍
2014年3月7日,生活在东莞的24岁福建男子杜某得知女子阿美(化名)的男友因故被公安机关抓获,便产生借机诈骗阿美的念头。
杜某以“有关系”可以释放阿美男友为借口,要求阿美提供钱财让其疏通关系。阿美信以为真,遂将现金6000元和一条重约4克价值2000多元的铂金项链交给杜某。杜某即将上述财物用于赌博和消费。
之后,杜某又多次以疏通关系为由,骗取阿美现金7万多元并挥霍。
阿美说,每次她着急打电话询问杜某,杜某都叫她在家等消息。刚开始,杜某声称一定能把人放出来,后又跟她说,“现在严打风声很紧,还要再等一等”。
受害人醒悟报警 骗子落网获刑
同年4月13日,杜某以“辛苦费”为由,要求阿美“补偿”其1万元。这回阿美没有答应。后阿美发现其男友一直没有被释放。阿美说,她联系杜某,对方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阿美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遂报警。
同年5月10日,公安机关在东莞市虎门镇南栅社区某出租楼附近将杜某抓获。破案后,被骗财物无法起回。据查,杜某曾因犯抢夺罪于2012年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院经审理认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杜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 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