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昨日下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毒品犯罪宣判执行大会,集中宣判一批毒品案件。其中,罪犯羊金明因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贩卖制毒物品罪等罪名被执行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4月及6月,羊金明先后两次在常平镇、长安镇、大朗镇贩卖给陈某冰毒共计900克。同年7月、8月,羊金明先后安排 同案犯黄某、夏某刚等人到四川省成都市向“小飞”共购买冰毒7000克带回东莞市。后分别贩卖给陈某、谭某华、宋某均、高某、张某国、肖某等人。
在此期间,羊金明还受“二哥”委托,先后三次安排夏某刚、黄某到东莞市长安镇一物流公司提取30千克麻黄素,再通过张某国贩卖给潮州佬。
2010年8月14日,公安人员先后在羊金明、张某国等人处查获部分冰毒、毒资及电子秤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羊金明伙同他人贩卖冰毒7900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伙同他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麻黄素30千克,其行为又构成非法买卖制 毒物品罪。羊金明贩卖毒品、非法买卖制度物品数量大,且系累犯,依法数罪并罚,判处羊金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东莞中院现场还分别以犯贩卖毒品罪、制造毒品罪一审判决邓洪德、杜小锋等9人死刑至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据悉,这次集中宣判主要针对制毒、贩毒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恶性犯罪。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公开集中宣判,有力打击、震慑毒品犯罪分子,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和其他严重犯罪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