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不满卖淫女在除夕夜涨价,争吵之下,广东普宁男子黄洁生一怒将对方杀害。而他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东莞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洁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近日,广东省高院裁定核准了这一判决。
据法院查明,黄洁生曾与被害人刘某在刘租住的东莞市塘厦镇一出租屋进行过一次性交易,支付刘50元。
2014年1月30日,正值除夕,下午至次日凌晨,黄洁生等十几人在该镇一市场附近一间出租屋里打扑克牌。31日2时许,刘某离开该出租屋返回住处,黄洁生跟随刘某回到刘的出租屋,欲与刘发生性关系。刘某提出过年期间加价至150元,黄洁生不满,两人遂发生争吵。
后黄挥拳殴打刘的左眼部和左前额,并将刘推倒在床上用被子捂住刘的头部,刘不断反抗,黄便拿起屋内的一把菜刀往刘的手、脚、脖子等部位乱砍及来回切割,致刘当场死亡。后黄洁生用水冲洗现场,并拿走刘的一部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74.40元)逃离现场。
2014年2月26日,黄洁生在深圳罗湖区一出租屋内被抓获归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洁生犯罪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论罪应判处死刑,但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故可判处死刑,不必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