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公布消息称,昨日起正式实施一项“关于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正在筹备 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后,全省范围内涉及“专利、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等多类知识产权案将集中由新成立法院审理,地方法院不再受理。据统 计,东莞去年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2800多宗,涉及上述“不再受理”类别的有500多宗。
知识产权“民告官”地方法院继续受理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增加,为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今年最高法院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成立专门 “知识产权法院”。根据昨日公布的一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主要包括三类。其 中,第一类是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民事和行政案件;第二类案件是针对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 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也就是在知识产权领域,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不服,进而进行“民告官”的案件;第三类是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 件。
根据该“规定”,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后,广东省其他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法院,都不再受理上述“第一”和“第三”类案件。新法院成立前,地方法院已受理的上述两类案件可继续审理。南都记者获悉,目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正在筹备中,有望年底挂牌成立。
东莞专利类案件较多
南都记者从东莞中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了解到,2006年东莞中院开始受理知识产权案,近几年三个基层法院也陆续开始受理知识产权案。全市两级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2006年为200多宗,逐年递增,到2013年已达2800多宗。
“民三庭”负责人称,东莞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中,著作权案、商标案居多。最高院关于管辖权“新规”的两类中, 只有“专利”类案件东莞法院受理的比较多,去年有500多宗,按新规这些案件届时东莞法院将不再受理。其他如植物新品种、技术秘密、驰名商标的案件,东莞 极少有。因此该负责人认为新规实施后,对东莞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数量会有影响,但不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