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深圳市A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B
住所:深圳市A区D街道E路ED3北区D栋F
联系方式:0769-82111111
被申请人:浙江B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B
住所:浙江省长B县E镇新兴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0572-621111111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3)深宝法民二179号),业已向贵院提出诉讼,现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依法申请撤诉,请核准。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深圳市A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