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黄江原供电公司副经理黄某平因利用职权向太子酒店提供“廉价”电源,并获得百万元“答谢费”,而被起诉受贿罪一案于8月19日上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供电局、黄江镇政府等部门干部120人受邀参与旁听此次庭审。
商业变民用 省下700万支出
据检察机关其诉称,黄某平于1994年2月起,在黄江镇供电公司担任副经理,分管用电和工程管理工作。 1995年,梁耀辉成立东莞市太子娱乐城有限公司(后变更为“太子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子酒店”),需要报装两台400KVA变压器。太子酒店属 于商业性质用电,应按商业用电的电价标准缴纳电费。为了降低酒店的用电成本,梁耀辉找到时任黄江供电公司副经理的黄某平,要求其帮助以较低电价标准的用电 类别报装运行上述两台400KVA变压器,黄某平允诺。
在黄某平的帮助下,太子酒店以“太子山庄”的名义,以居民用电的类别报装了两台400KVA变压器并通过审批、安装和通电;从1996年1月至2004年6月,按居民用电的电价标准缴纳电费,致使国家电费损失700多万元。
梁耀辉为感谢黄某平的帮助,于2002年1月8日,以黄某平的名义在东莞市黄江农村信用合作社开设了一个银 行账户,并将156万港币(按当时的汇率折合人民币为1654848元)转入该账户。梁耀辉约黄某平在太子酒店见面,将上述存有156万港币的账户存折送 给黄某平。收下这笔钱后,黄某平将其用于日常开销。案发后,黄某平的家属代其退回赃款人民币1654848元。
收受百万好处费 案发全额退赃
针对检察机关的起诉,黄某平在法庭上辩称,梁耀辉给他100多万,并不是给他好处费。从他答应帮忙,到最终 太子酒店按照民用价格报装变压器,他从未与梁耀辉谈过好处的问题。黄某平称,2002年梁耀辉将存折交到自己手上的时候,自己已从供电公司离开,转而做生 意。对于这笔钱,黄某平称,梁耀辉一方面是想表达感谢,另一方面也是对“下海”的自己提供资金帮助。
而黄某平的代理律师则提出,黄某平在整个“商用”转“民用”的电压器报装审批过程中,并不是最核心的一环, 整个手续还需要经过相关人员的审核以及领导的最终审批。黄某平在庭上称,“我作为一个小兵,怎么可能让领导都听我的。”另外,黄某平的代理律师还提出,检 察机关在计算国家损失方面,得出的数额超过实际损失。“太子酒店当时报装的变压器一部分用于酒店经营,还有一部分用于员工宿舍日常使用,后者确实属于民用 范畴,不能一起打包计算。”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此案未当庭宣判。庭审过程中,已经由供电公司员工转变为下海商人、并在黄江“豪宅 区”拥有独栋别墅的黄某平始终保持“低调”,回答检察官、法官提问时轻声细语,一度让现场旁听人员无法捕捉到他的回应。最终,法警拿来两个话筒,一左一右 正对着他架起,才最终将黄某平的声音传送出来。